原标题:重磅!卖淫嫖娼人员收留教育准则,明起废止!
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音讯,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收留教育法律规则和准则的决议》,自2019年12月29日起施行。该决议废止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卖淫嫖娼的决议》第四条第二款、第四款,以及据此施行的收留教育准则。一起决议还清晰规则,在收留教育准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收留教育决议有用;收留教育准则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履行收留教育的人员,免除收留教育,剩下期限不再履行。
收留教育准则施行20多年来,关于教育挽救卖淫、嫖娼人员,保护杰出的社会风气和社会治安次序发挥了及其重要的效果。
跟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化推动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以及治安办理处罚法与刑法的有用联接,法律责任的进一步齐备,收留教育办法在实践中现已较少适用,收留教育准则的历史效果现已完结,这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加强社会办理的重要表现。
需求清晰的是,废止收留教育准则后,收留教育准则不再施行, 但卖淫、嫖娼行为仍然是治安办理处罚法清晰规则的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我国治安办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则“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能够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许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许五百元以下罚款”。此外,刑法还规则了安排卖淫、逼迫卖淫等罪名,并规则了清晰的法定刑,刑法的规则也是遏止卖淫嫖娼行为的重要手法。有关方面应当持续按照治安办理处罚法的规则,对卖淫、嫖娼行为予以查办;关于安排、逼迫卖淫,诱惑、容留、介绍卖淫,成心传达性病等犯罪行为,应当按照刑法的规则追查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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