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汉中洋县中学发作一同高三男生因早恋问题跳楼将女生砸伤事情。12月28日,洋县县委通报称,现在,该男生情绪稳定,各项身体机能正常,但女生胸椎呈现骨折。
12月28日,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档合伙人、闻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告知汹涌新闻,本事情中,跳楼男生彻底能够意识到其跳楼行为会砸伤楼下行人,其跳楼行为与受伤女生的损伤成果存在因果联系,构成侵权,本身需向伤者承当侵权补偿职责。
高三男生年纪是否已满18岁,暂不清楚。
赵良善称,假如在跳楼男生已成年的情况下,即使本身名下无产业,也只需本身承当补偿职责,其家长不需承当补偿职责。可是,假如跳楼男生系未成年人(即未满18周岁),归于约束民事行为才能人,依据《侵权职责法》第三十二条规则:“无民事行为才能人、约束民事行为才能人形成别人危害的,由监护人承当侵权职责。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能够减轻其侵权职责。”则由跳楼男生的法定监护人承当侵权补偿职责。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邢鑫也称,依据《侵权职责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的相关规则,受害女生遭受人身危害,因就医医治开销的各项费用,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膳食补助费、必要的养分费,该跳楼男生应当予以补偿。
洋县最新通报显现,12月25日,洋县中学一高三男生因早恋问题,于下午放学后下楼过程中从二楼阳台跳下,落地时砸伤一名路过女生。事发后,该校第一时间拨打120电话将两名伤者送至洋县医院进行救治,并和谐家长安慰学生、合作医治。校园和教体局领导也先后到医院探望了受伤学生。
现在,该男生情绪稳定,各项身体机能正常;院方对受伤女生进行了全面查看和专家会诊,除胸椎骨折外无反常,医师主张住院静卧疗养。
通报指出,该县教体局要求该校全力合作家长做好孩子的医治和心思引导作业,一起引以为戒,仔细抓好学生心思健康教育。
有媒体同日报导,上述高三男生与女生长时间往来,在校园和家长介入后,23日,女生提出分手。事发当天班主任发现男生有些反常,但没想到下午放学就出事了。
赵良善还介绍,假如此事情的发作,与校园的办理有问题存在必定的联系,比方,校园原本应加强办理,禁止高中生爱情,如校园疏于办理,任由高中学爱情,加之,校园平常应对高中生早恋的结果进行体系教育;还有,如校园发现跳楼男生疑有反常体现,而未及时阻止等等。以上景象即可证明此事情的发作与校园有必定联系,那么依据《侵权职责法》第四十条规则:“ 无民事行为才能人或许约束民事行为才能人在幼儿园、校园或许其他教育组织学习、日子期间,遭到幼儿园、校园或许其他教育组织以外的人员人身危害的,由侵权人承当侵权职责;幼儿园、校园或许其他教育组织未尽到办理职责的,承当相应的弥补职责。”,校园应承当相应的弥补职责。
邢鑫以为,依据《侵权职责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则,约束民事行为才能人在校园或许其他教育组织学习、日子期间遭到人身危害,校园或许其他教育组织未尽到教育、办理职责的,应当承当职责。依据此条款规则,本案中受伤的女生在校园里发作人身损伤,校园在未尽到教育、办理职责的情况下,还需依法承当补偿职责,承当补偿的数额依据校园的差错巨细确认。
洋县中学官方微信大众号信息显现,洋县中学创建于1929年,陕西省标准化高中,全校教育班级到达70个,在校学生52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