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发布了一份督导检查报告,这是督导检查组对黑龙江省申报的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督查,抽查了2019年申报的32个县中的3个县,同时对已经通过评估认定的112个县中,随机抽取了1个县进行了复查。
从这四个县的督查中能够准确的看出,教育越来越受到重视,教育发展也很快,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很多有益的经验。
但是,督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落实还不到位,没有按照规定同步增长,反而有所下降;学校的办学条件仍然存在缺口,比如一些学校的功能室不足,占地面积不达标等。还有就是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没有正真获得有效化解,教师老化,平均年龄比较大,跟当前教育需求有明显差距。
这样一些问题,很多网友都认为督导组确实是沉到基层,了解了真实情况,动真干实。但是,对于督导组提及的一个问题,网友争议很大。特别是一些教师网友,认为那根本就不是问题,觉得应该给予表扬才对。有的教师表示对存在这样的一个问题的教师很羡慕,对于自己不是那些地区的教师而感到遗憾。
为何在督导组看来是存在问题,而在教师看来竟然值得表扬,还很羡慕存在问题地区的老师呢?原来,这样的一个问题是教师绩效工资问题。又到年底了,教师要发放绩效工资了,可谓是算盘响眼泪淌,这一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问题,其实一直都没解决好。
督导组这次在黑龙江发现的问题,是有些县市区没有实行绩效工资,而是把13月工资和部分津贴当作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没有充分的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那么,教师绩效工资真的有所谓的激励作用吗?去问问一线老师,反对实行绩效工资的在99.9%以上。实行绩效工资的绝大部分地区,都是从教师工资中扣除30%进行重新分配。也就是教师自己拿钱,让别人来分配,结果自己根本就拿不回拿出去的份额。这样的绩效工资,教师怎么可能不反对呢?
这种割肉式绩效工资,从诞生的那天起,就没有发挥过激励作用,如果说能调动积极性,那就是调动了内斗的积极性。这种割肉式的绩效工资,其主要作用就是制造教师与领导之间、教师与教师的矛盾,这一点,凡是实行了绩效工资的地区,都是这样。
那么,是不是实行绩效工资是错误的呢?当然不是,绩效工资确实是可以通过分配起到激励作用的,是能够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的。但是,要想绩效工资真正地发挥这样的正面作用,就不能实行这种割肉式绩效工资,而应该实行奖励性绩效工资。
割肉式绩效工资,其资金来源是教师自己的工资,是从教师身上割下来的肉。而重新分配之后,根本就补不上割下的。而且,在一些地方,借着实行绩效工资,直接把教师的13月奖励工资也拿掉了,这肉割的,教师确实很疼!
而奖励性工资是不同的,其资金来源是财政专款,专门用于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干得好的,干得多的,获得的奖励多,干得不好干得不多的,获得的奖励也少。真正能起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作用。
如果国家能够实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制度,那么教师百分百赞成拥护点赞。这就是督导组看来是存在问题,却有很多教师很羡慕,认为这样做很好的原因。
近期,网上流传一份某学校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校长拿150%,副校长125%,中层正职从120%--115%,中层副职110%,教师70%。在网上掀起不小波澜,遭到无数教师吐槽。而在实际中,学校对于绩效工资分配,确实存在着很多问题,而这样一些问题,并非学校能解决的,是源头性的问题。
绩效工资制度是到修正的时候了,改割肉式绩效工资为奖励性绩效工资,无疑是最受教师欢迎的方案。
大家对于教师绩效工资有何看法?欢迎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