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三区入学指南公布!福田、南山居住登记信息可用!至于光明……
这几天福田区、南山区、光明区
终于陆续公布了2020年的
最新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申请指南
今年打算申请学位的家长
千万要注意了!
0 1
积分项目
积分入学的对象包括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和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文件规定的非深户籍学位申请人,享受政府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按市、区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共设置 3个基础积分项目和3个加分项目,满分为100分。
1、基础分项目
①学位申请人户籍情况(满分为30分)
深圳户籍分为3类:
A:学区内户籍且户主是其父母——30分
B:南山区户籍——26分
C:南山区以外深圳市其他区户籍——20分
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适龄儿童)分为4类:
D:父母一方是深户,另一方持有有效居住证(含父母均为深户)——20分
E:父母为非深户但均持有有效居住证——18分
F:父母一方为深户或持有有效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深户且未持有有效居住证——0分
G:父母属于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20分
②学位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满分为40分)
学区内购房分为8类(上下滑动查看全部):
A:学区内购住宅性质房产满3年以上且持有产权占比51%(含)以上——40分
B:学区内购住宅性质房产3年以下满2年以上且持有产权占比51%(含)以上——38分
C:学区内购住宅性质房产2年以下满1年以上且持有产权占比51%(含)以上 ——36分
D:学区内购住宅性质房产1年以下且持有产权占比51%(含)以上 ——34分
E:学区内购住宅性质房产,持有产权占比低于51%(不含)高于30%(含) ——30分
F:学区内购住宅性质房产,持有产权占比低于30%(不含) ——20分
G:学区内购合法集资房或者合法自建房(需提供街道办证明) ——20分
H:学区内购单位自建房(需提供单位内部买卖合同)——15分
特别提示:
● 购买安居型商品房的,请对照选项A、B、C、D、E,选择对应的一项。
● 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持有人必须为学位申请人父母。使用上述A、B、C、D类房产申请学位时,如果学位申请人使用的是其祖父母、外祖父母购买的房产,则该房产的购买人与学位申请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登记信息必须在同一户口上。
● 购房时长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日期到入学当年8月31日之间的时长。在报名工作开始前未取得入学当年8月31日之前正式入伙通知书的房产不能用于申请学位。
学区内租房分为8类(上下滑动查看全部):
I:租住政府廉租房、公租房、周转房——20分
注:
(1)可以用于申请学位的政府廉租房、公租房、周转房专指住宅性质房产,其合法承租人将此类房屋转租他人属于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其他人员租赁此类房产不具备合法学位申请资格;
(2)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为通过定向配租方式取得的公租房,按租住单位宿舍类房产积分。
J: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申请学位,但申请人的户口与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登记信息不在一起——20分
K:租住住宅性质房产满5年以上——15分
L:租住住宅性质房产5年以下满3年以上——12分
M:租住住宅性质房产3年以下满2年以上——9分
N:租住住宅性质房产2年以下满1年以上——7分
O:租住单位宿舍满2年以上——9分
P:租住单位宿舍不满2年——7分
特别提示:
● 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无房加分项:申请人全家成员在深圳市域内没有房产,具体分2类——α、学位申请人户籍属于其申请学校学区范围内且户主是其父母——12分;β、不满足“α”中所述条件的其他深圳市户籍学位申请人——7分。
● 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承租人须为学位申请人父母。
● 能提供入学前一年4月30日前签订且有效期延续至入学当年12月31日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才能积分,不能提供则非深户籍学位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深户学位申请人不能积分。租住时长为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红本)之日到入学当年4月30日之间的连续不间断时长。
● 只能提供“居住信息登记证明”或《房屋租赁信息》(蓝本)均不能积分。
注意:
我区施行住房学位锁定制度,家长可登陆南山教育在线网站查询住房学位锁定情况,若已锁定,则该套住房在锁定期间不能用于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
在【深圳本地宝】头条号私信回复“锁定”,可查询深圳各区学位锁定情况哦。
③学位申请人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缴纳社会保险情况(满分为10分)
特别提示:学位申请人父母在深圳缴纳社会保险特指其 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非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分为2类:
A:截至入学当年4月30日学位申请人父母均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且申请入学时其社保卡具备有效使用功能(单亲家庭按双社保计分,但需查验相关法定证件或文书)——10分
B:截至入学当年4月30日学位申请人父母其中一方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且申请入学时其社保卡具备有效使用功能——5分
学位申请人为深圳户籍——10分
2、加分项目
①学位申请人家庭计生加分项(满分为1分)
学位申请人为独生子女,加1分
②学位申请人户籍时长加分项(满分为7.5分)
根据学位申请人最近一次转入现户籍类别(南山区户籍、南山区外深圳市其他区户籍)时间至入学当年4月30日时长为加分依据, 具体分2类:
● 截至入学当年4月30日,南山区户籍时长每满1年加1.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7.5分,不满1年不加分;
● 截至入学当年4月30日,南山区以外深圳市其他区户籍时长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不满1年不加分。
③学位申请人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缴纳社会保险时长加分项(满分为11.5分)
● 从社保连续缴纳的第13个月开始计分,截至入学当年4月30日,每缴纳1个月加0.1分,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连续缴纳不满1年的,不具备学位申请资格(该加分项以父母缴纳社保时间长的一方计)。
● 初一学位申请人父母双方缴纳社保(不包含补缴)时长均超过72个月,且该申请人具有深圳市小学6年完整学籍,可再加1.5分。小一学位申请人父母只须双方缴纳社保(不包含补缴)时长均超过72个月,即可再加1.5分。
● 学位申请人为深圳户籍人口,该加分项按11.5分计。
0 2
积分的核定
积分的核定分三步进行:
① 学位申请人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准备齐全学位申请材料,并 通过南山教育在线网站或关注“南山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
② 学校工作人员根据学位申请人父母提交的入学资料进行 初步审核并由系统得出初审积分(因核算初审积分的要素信息来自家长一方自行填报,该初审积分仅供家长参考,不作为积分排序的依据);
③ 学校初审通过后,系统将家长所提供的学位申请材料对接织网工程系统进行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审核(如发现审核结果与真实的情况不一致时,请及时提供佐证材料到学校申请复核), 终审通过后系统得出终审积分,并以此终审积分作为录取的直接依据。
注:一旦发现利用伪造、变造材料申请学位,教育行政部门将立即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涉事学生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处理。
0 3
积分的使用与公布
区教育局将按 同一学区内学位申请人终审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不同学区学位申请人的终审积分不具备平行比较资格。
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可通过区教育局招生系统网站查询终审积分和录取结果。
符合报名资格但 未被录取到所申报学校的,由区教育局按终审积分 从高到低调剂分流到公办学校或公益民办学校。不接受或主动放弃调剂分流的学位申请人,区教育局不再负责安排学位。凡在区属民办学校就读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享受政府发放的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学位补贴。
0 4
积分相同情况的排序
同分比较户籍情况,学位申请人是学区户籍优先于南山区户籍,南山区户籍优先于其他区深户,其他区深户优先于非深户。
同等户籍类型情况下,深户比较入户时长,非深户比较其父母中在深缴纳社保(养老险+医疗险)时间长的一方缴纳时长,时间长的优先录取。
0 1
小学一年级
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在学区内居住的适龄儿童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二、学校学区:
登录南山教育在线网站,使用“招生信息”板块“学区图查询”,或者查看各学校公示栏中公布的《南山区2020年招生学区图》。
三、重要时间节点:
1、网上申请学位
5月12日9:00—5月19日14:00。
2、学校验证
由学校根据家长上传的资料,在5月26日前完成初验(含补验证)。
3、公布录取名单及到校注册
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四、资料准备(滑动查看全部):
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
(1)全家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申请人父母婚姻关系(状态)证明;申请人出生证(如户口簿上无法体现学位申请人与其父母之间的关系,则需查验申请人出生证);
(2)学区内购房户: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后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3)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
(4)对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房,可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申请学位相关材料要求详见《南山区2020年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的操作指引》;
(5)报名前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非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大陆地区)
(1)全家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持有使用功能的《居住证》;申请人父母婚姻关系(状态)证明、申请人出生证(如户口簿上无法体现学位申请人与其父母之间的关系,则需查验申请人出生证);
(2)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后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3)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
(4)对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房,可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申请学位相关材料要求详见《南山区2020年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的操作指引》;
(5)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6)报名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相关计划生育信息;
(7)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4条)。
台湾籍学位申请人
(1)户籍呈本、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2)购房户:学位申请人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后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3)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
(4)对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房,可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申请学位相关材料要求详见《南山区2020年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的操作指引》;
(5)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4条)。
港澳籍学位申请人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婚姻关系(状态)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父母本市居住证、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2)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后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3)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
(4)对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房,可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申请学位相关材料要求详见《南山区2020年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的操作指引》;
(5)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6)报名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相关计划生育信息;
(7)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4条)
军人子女
①《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
②《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备案表》;
③相关证明材料:
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使用军人子女身份申请学位时应根据自身真实的情况参照上表中第1、2、3、4项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本指南要求自主完成报名操作。
五、入学材料说明
1、住房证明材料
我区实行住房学位锁定,家长可登陆“南山教育在线”(网址:http:///)招生信息栏-->点击住房学位锁定系统查询锁定情况,若已锁定,则该套住房不能用于申请我区公办学校学位。 在【深圳本地宝】微信对话框回复“锁定”也可获取查询入口。
2020年起,我区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作为核查实际居住的依据。申请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的住房材料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 未入伙的住房:持有《购房合同》且入伙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含)之前的,可以申请该房产所在学区的学位,2020年8月31日后入伙的房产,不具备房屋所处学区的学位申请资格,该类申请人应按现居住地申请,待楼盘入伙后,按转学插班政策办理。
- 已入伙的住房:购房时间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日期为准。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仅限于一手新房购房的情况)正在办理中的,网上填表时选择填写“购房合同号”。
- 凡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与购房者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时,按 “购房”类填写;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但能提供本市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按“租房”类填写,不再要求其提交租房合同,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租赁合同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租房,以上两种情况均需要提供由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 父母不能以购买或租赁的写字楼或商铺申请学位;在同一套住房内有多个家庭居住者,公办学校只接受一个家庭的报名申请。
- 购合法集资房及自建房的,应提供合法产权证明,尚未办理好产权证明的集资房及自建房,若能提供街道查违办或社区工作站的相关证明及购房发票等材料,即可按“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填写,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产权证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租住政府周转房的填表时选择此项后系统将默认为“政府周转房”无需填写“租房合同号”。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居住信息证明。
- 购买单位自建房的,应提供单位内部购买合同、水电费发票、单位出具房屋使用证明,按“购单位自建房”填写,网上填写时,无需填写“产权证号”,系统将默认为“购买单位自建房”。
- 非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提供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必须在2019年4月30日前签订且合同有效期至少延续至2020年12月31日后。凡提供租赁凭证申请入学,将按照南山区住房学位锁定相关政策进行锁定。租赁凭证签订日期(签发日期)与起租日期不相符时,以签订日期(签发日期)为准。
- 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公办学位,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①在其所申请学校学区内,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截至2020年4月30日)。②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且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含)之后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合同。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非深户籍学位申请人不具备2020年申请公办学校学位资格,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将由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统筹解决。
- 在单位集体宿舍居住者,提供单位购买此房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者单位租用此房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同时家长提供单位分房证明、社区出具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及父母缴纳水电费的证明,居住年限以截止到网上报名开始前父母连续缴纳房屋水电费发票的时间为准。网上填表时 “租赁合同号”一栏系统默认为集体宿舍或者单位宿舍。
- 申请人为深圳户籍租房,提供本人及父母在深圳的无房证明(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将给予加分。
2、计划生育材料
- 申请人父母须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 计生信息核验结果为2类: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
3、《深圳市社会保障卡》材料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需提供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电脑号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参加社会保险险种必须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可通过“粤省事”(与广东政务服务网同账号)微信小程序下载,操作流程如下:
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登录后,在“我的证照”添加“社会保障卡”,添加后点击进入“社会保障卡”—“前往社保业务大厅”—“社保开具证明”—“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下载即可。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相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24 号)文件精神,受疫情影响期间社保停缴人员子女申请学位时其社保资格核验结果将不受影响。社保咨询电话96888。
4、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
学生是非深圳户籍,父母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除了须提供入读公办学校条件证件外,至少还要提供以下证件中的一项:①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杰出人才、国家级、地方级或后备级);②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证书(A、B、C类)③南山区“领航人才”证书(A、B、C类)。4由南山区企业服务中心出具的资格认定证明;5其他符合省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六、报名、核验及录取
提醒:在报名、验核、录取阶段学位申请人父母务必保持电话畅通且接收信息功能正常。
具体流程如下(滑动查看全部):
1、报名及验核材料(5月12日9时-5月19日14时)
网上申请学位
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报名工作将通过登录南山教育在线网站报名、关注“南山教育”微信公众号报名方式开展,家长凭学位申请人的身份证号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并根据系统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资料。学位申请人可同时选报一所区内民办学校。
报名成功后不需要到现场验核材料,入学材料经学校初验后,报公安、住建、租赁、社保、计生等部门联网审核,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学位一经查实,我局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资格;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涉事学生做转出处理。
2、录取
录取:按招生系统最终积分排序情况依次录取。学位申请人同时选报民办学校的,将由选报的民办学校优先录取;如未被录取,再参与对应学区公办学校积分排序。民办学校录取方式详见民办学校招生指南。
调整:若申请学位的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统一将积分排序靠后的申请者分流到其它公办或民办学校。
3、注册
学位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不注册者,原录取学校不予以保留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0 2
初中一年级
一、招生对象
2020年秋季入学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在学区内居住的学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深圳户籍的学生;
2、享受深圳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少年。
二、学校学区
登录南山教育在线网站,使用“招生信息”板块“学区图查询”,或者查看各学校公示栏中公布的《南山区2020年招生学区图》。
三、重要时间节点
1、网上申请学位
5月15日9:00—5月22日14:00.
2、学校验证
由学校根据家长上传的资料 5月31日前完成学校初审(含补验证)。
3、公布录取名单及到校注册
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四、资料准备(上下滑动查看全部):
1、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
(1)全家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申请人父母婚姻关系(状态)证明、申请人出生证(如户口簿上无法体现学位申请人与其父母之间的关系,则需查验申请人出生证);
(2)学区内购房户: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后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3)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
(4)对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房,可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申请学位相关材料要求详见《南山区2020年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的操作指引》;
(5)报名前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6)毕业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在深就读六年级可不提供);
(7)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2、非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大陆地区)
(1)全家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持有使用功能的《居住证》;申请人父母婚姻关系(状态)证明、申请人出生证(如户口簿上无法体现学位申请人与其父母之间的关系,则需查验申请人出生证);
(2)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后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3)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
(4)对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房,可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申请学位相关材料要求详见《南山区2020年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的操作指引》;
(5)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6)报名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相关计划生育信息;
(7)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4条);
(8)毕业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在深就读六年级可不提供);
(9)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3、台湾籍学位申请人
(1)户籍呈本、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2)购房户:学位申请人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后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3)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
(4)对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房,可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申请学位相关材料要求详见《南山区2020年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的操作指引》;
(5)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4条)。。
(6)毕业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在深就读六年级可不提供);
(7)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4、港澳籍学位申请人
(1)少年出生证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父母婚姻关系(状态)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父母本市居住证、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2)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后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3)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
(4)对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房,可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申请学位相关材料要求详见《南山区2020年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的操作指引》;
(5)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6)报名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相关计划生育信息;
(7)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4条);
(8)毕业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在深就读六年级可不提供);
(9)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5、军人子女
①《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
②《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备案表》;
③相关证明材料:
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使用军人子女身份申请学位时应根据自身真实的情况参照上表中第1、2、3、4项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本指南要求自主完成报名操作。
五、入学材料说明
1、住房证明材料
我区实行住房学位锁定,家长可登陆“南山教育在线”(网址:http:///)招生信息栏-->点击住房学位锁定系统查询锁定情况,若已锁定,则该套住房不能用于申请我区公办学校学位。
在【深圳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 学位“,也可获取查询入口。
2020年起,我区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作为核查实际居住的依据。申请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的住房材料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 未入伙的住房:持有《购房合同》且入伙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含)之前的,可以申请该房产所在学区的学位,2020年8月31日后入伙的房产,不具备房屋所处学区的学位申请资格,该类申请人应按现居住地申请,待楼盘入伙后,按转学插班政策办理。
- 已入伙的住房:购房时间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日期为准。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仅限于一手新房购房的情况)正在办理中的,网上填表时选择填写“购房合同号”。
- 凡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少年及其父母的户籍与购房者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时,按“购房”类填写;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但能提供本市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按“租房”类填写,不再要求其提交租房合同,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租赁合同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租房,以上两种情况均需要提供由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 父母不能以购买或租赁的写字楼或商铺申请学位;在同一套住房内有多个家庭居住者,公办学校只接受一个家庭的报名申请。
- 购合法集资房及自建房的,应提供合法产权证明,尚未办理好产权证明的集资房及自建房,若能提供街道查违办或社区工作站的相关证明及购房发票等材料,即可按“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填写,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产权证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租住政府周转房的填表时选择此项后系统将默认为“政府周转房”无需填写“租房合同号”。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居住信息证明。
- 购买单位自建房的,应提供单位内部购买合同、水电费发票、单位出具房屋使用证明,按“购单位自建房”填写,网上填写时,无需填写“产权证号”,系统将默认为“购买单位自建房”。
- 非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提供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必须在2019年4月30日前签订。已签订的至少延续至2020年12月31日后有效。凡提供租赁凭证申请入学,将按照南山区住房学位锁定相关政策进行锁定。租赁凭证签订日期(签发日期)与起租日期不相符时,以签订日期(签发日期)为准。
- 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公办学位,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①在其所申请学校学区内,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截至2020年4月30日)。②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且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含)之后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合同。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非深户籍学位申请人不具备2020年申请公办学校学位资格,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将由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统筹解决。
- 在单位集体宿舍居住者,提供单位购买此房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者单位租用此房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同时家长提供单位分房证明、社区出具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及父母缴纳水电费的证明,居住年限以截止到网上报名开始前父母连续缴纳房屋水电费发票的时间为准。网上填表时 “租赁合同号”一栏系统默认为集体宿舍或者单位宿舍。
- 申请人为深圳户籍租房,提供本人及父母在深圳的无房证明(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将给予加分。
2、计划生育材料
- 申请人父母须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 计生信息核验结果为2类: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
3、《深圳市社会保障卡》材料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需提供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电脑号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参加社会保险险种必须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可通过“粤省事”(与广东政务服务网同账号)微信小程序下载,操作流程如下:
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登录后,在“我的证照”添加“社会保障卡”,添加后点击进入“社会保障卡”—“前往社保业务大厅”—“社保开具证明”—“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下载即可。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相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24 号)文件精神,受疫情影响期间社保停缴人员子女申请学位时其社保资格核验结果将不受影响。社保咨询电话96888。
4、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
学生是非深圳户籍,父母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除了须提供入读公办学校条件证件外,至少还要提供以下证件中的一项:
1、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杰出人才、国家级、地方级或后备级);
2、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证书(A、B、C类)
3、南山区“领航人才”证书(A、B、C类);
4、由南山区企业服务中心出具的资格认定证明;
5、其他符合省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六、报名、核验及录取(上下滑动查看):
提示:在报名、验核、录取阶段学位申请人父母务必保持电话畅通且接收信息功能正常。
1、报名及验核材料
5月15日9时-5月22日14时网上申请学位
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报名工作将通过登录南山教育在线网站报名、关注“南山教育”微信公众号报名方式开展,凭学位申请人的身份证号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并根据系统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资料。学位申请人可同时选报一所区内民办学校。
报名成功后不需要到现场验核材料,入学材料经学校初验后,报公安、住建、租赁、社保、计生等部门联网审核,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学位一经查实,我局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资格;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涉事学生做转出处理。
2、录取
录取:按招生系统最终积分排序情况依次录取。学位申请人同时选报民办学校的,将由选报的民办学校优先录取;如未被录取,再参与对应学区公办学校积分排序。民办学校录取方式详见民办学校招生指南。
调整:若申请学位的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统一将积分排序靠后的申请者分流到其它公办或民办学校。
3、注册
学位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不注册者,原录取学校不予以保留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0 1
小学一年级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在福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二、时间安排和报名程序(滑动查看全部):
(一)网上预报名(5月11日-5月19日)
5月11日10:00为网上预报名开始时间,由家长自行登录“福田教育网”(http://),按指引进入“福田区家长网上预报名系统”(电脑端)进行报名,并将相关证件电子版(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5月19日18:00为网上预报名结束时间。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
温馨提示:
1. 在该时间段内报名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峰报名,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报名。
2. 各公办小学的报名地段范围(简称地段)参见《福田区2020年小一新生报名地段代码图》。
(二)核实实际居住(5月20日-5月25日)
从2020年起,福田区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作为核实实际居住的依据,为确保实际居住地址与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请家长主动到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并在网上预报名时填报实际居住承诺书。
温馨提示:在公布录取名单前,学校也将不定期上门核实学位申请人的实际居住情况,一旦发现未实际居住的,将告知有关部门,并取消其学位申请。
(三)志愿填报(5月20日-5月22日)
网上申请学位时可填报三个志愿(个别学区除外):第一志愿应填报为实际居住地段所属学校,为固定志愿,不可随意选择;网上预报名结束后,系统将显示各学校学位紧张程度,家长可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中选择第二和第三志愿。此外,家长须对是否服从调剂作出选择。
温馨提示:选择服从调剂的学生,若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福田区教育局将按照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统筹安排到相对较近的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选择不服从调剂的学生,若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福田区教育局不再统筹安排学位。
(四)初验报名信息(5月23日-5月26日)
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请家长如实填报,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将虚假材料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1. 5月23日-5月25日期间,学校对家长上传的证件资料进行网上初验。请家长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看初验结果。
温馨提示:家长自行填报后,由系统自动生成的积分为初始积分,经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的积分方为最终学位积分。
2. 初验未通过的家长须在5月26日18:00前,重新修改相关信息,并将证件资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必要时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到学校现场初验,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材料审核及复核(5月27日-6月17日,6月18日-6月29日)
1. 由福田区教育局将初验合格的报名材料分别交街道、社保、住建、计生、公安、房屋租赁、规划和国土及市场监管等部门审核,审核期间,系统将动态显示各项资料审核情况。
2. 6月16日系统将显示各项证件审核结果及积分,对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务必于6月17日当天18:00前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进行修改,逾期将无法修改。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有关部门复核,6月29日18:00审核及复核工作全部结束。
温馨提示:审核涉及的业务部门较多,数据量较大,公布审核结果日期若有调整,将于报名系统公告,请家长留意。
对最终积分有异议的家长,须在公布最终审核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福田区教育局政务服务科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六)统筹学位(6月30日-7月13日)
福田区教育局与学校整理资料和统筹学位。
(七)公布录取名单(7月14日)
7月14日上午10:00,各小学在公示栏公布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名单,同时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询最后录取结果。
温馨提示: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家长,请于公布名单后3个工作日内向福田区教育局政务服务科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新生报到(7月15日-16日)
7月15日-16日,新生到校注册。新生报到时,需提供《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持儿童接种证到就近社康中心开具查验证明,深圳本地接种的儿童也可登录市、区疾控中心网站直接打印。
温馨提示:已公布被某校录取,但未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儿童,将取消录取学校学位。
三、报名材料准备(滑动查看全部):
(一)深圳户籍儿童
1. 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及父母的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 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1)由深圳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必须为整套房屋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
(3)监护人与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军产房、集资房、单位宿舍或其它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以单位宿舍申请学位需提供以下材料:①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提供拥有该住房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凭证,如提供租赁凭证需符合初始发证日期的要求);②监护人工作关系证明(社保缴纳清单);③家庭在深圳市无房证明。
分配给单位再转租给员工的公租房、人才房等视为单位宿舍。
(二)非深圳户籍儿童
1. 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的身份证、户口簿,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 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
3. 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4. 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有效的具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免提供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三)港澳台籍儿童
1. 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的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 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 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4. 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参照非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5. 亲子关系证明材料:港澳籍儿童申请学位,需提供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与子女间的亲子关系公证书。
温馨提示:2020年,学生为非深户籍(港澳籍)租房申请入学的,必须在2019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以签发日期为准)。
2021年,凡是以租房申请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
①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办理租赁凭证和网格登记居住信息,受疫情影响,截止日期延至2020年9月30日(含当日)。
②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须在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且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进行学位房锁定。受疫情影响,截止日期延至2020年9月30日(含当日)。
(四)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属于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华侨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福田英才计划人员子女、福田区参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医务人员子女按有关政策予以优待)。
四、积分入学及录取办法
2020年福田区公办学校实行积分入学,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对深圳户籍和符合深圳市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儿童进行积分,按提前志愿(个别学区)、第一、第二、第三志愿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特别提醒:2020年福田区部分片区学位较为紧张,将出现部分适龄儿童被分流到相对较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具体积分如下:
备注:
①申请儿童和父母不能提供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②连续居住加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如时间中断超过1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
社保累计加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在疫情期间中断的不受影响。
其他须知事项:
五、公办学位统筹办法
福田区教育局根据当年所有公办学校总的招生计划人数划定全区公办学校录取分数线,低于公办学校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将调剂到民办学校;
如符合录取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某学校招生计划,则按该学校招生计划人数确定该学校的录取分数线;
如符合录取条件的申请人数未达到某学校招生计划,则按该学校空余学位纳入全区统筹;
低于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但高于公办学校录取分数线的学生,按照积分高低顺序统筹到距离第一志愿学校相对较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六、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
(一)福田区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学区内同一套住房只提供一个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同一父母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在该学位锁定期间,其他家庭不得重复使用该住房申请学位。
(二)从2020年起,录取到福田区小学学校一年级就读的,学位申请房将锁定6年;录取到福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对口直升学校一年级就读的,学位申请房将锁定9年。
福田区对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实行自愿直升政策。对就读于福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既可选择直升初中学校,也可按照学位申请房所属地段申请初中学校的学位。如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由就读小学直接将相关资料递交给对应初中,初中学校审核合格后直接录取,同时,其学位申请房小学毕业后继续锁定3年,共锁定9年。如不选择直升的初中学校,学位申请房将于小学毕业当年自动解锁,实际只锁定6年。
(三)学位一旦正式锁定将不再办理学位房转移(转出福田区学校的除外)。
温馨提示:住房锁定情况可通过登录“福田教育网”(http://)左下角处“学区划分”→“学位申请房锁定查询”。也可在【深圳本地宝】微信对话框回复“锁定”进入查询。
七、试点学区制招生
(一)大学区招生制度
在益田村片区(即福强小学、全海小学、益田小学3所学校招生区域)试点大学区招生制度:
1. 居住在大学区内的学生,可在大学区内的学校中自愿选择1所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选择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作为第二、三志愿;
2. 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选择报读原地段所属学校的积分增加10分(如属于益田小学招生地段的家庭选择报读益田小学,积分将在原积分基础上增加10分,选择报读全海小学或福强小学将无法获得此加分);
3. 按第一、第二、第三志愿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全区统筹调剂时按原积分排名)。
(二)共享学区招生制度
在福田南片区(即福田小学、福南小学、南华实验学校小学部3所学校招生区域)试点共享学区招生制度:
1. 居住在共享学区内的学生,可在共享区内的学校中自愿选择1所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选择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作为第二、三志愿;
2. 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
3. 按第一、第二、第三志愿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三)分享学区招生制度
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梅香学校小学部与梅园小学、梅林小学试点分享学区招生制度。
1. 梅香学校小学部为分享学区学校,与梅园小学、梅林小学分享学区。
2. 居住在梅园小学、梅林小学学区内的学生,先选择原学区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自愿选择梅香学校作为提前志愿学校申请,选择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作为第二、第三志愿。
3. 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按提前志愿、第一、第二、第三志愿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0 2
初中一年级
一、招生对象: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就读小学六年级,在福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少年;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少年;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少年。
二、时间安排和报名程序(滑动查看全部):
(一)网上预报名(5月14日-5月22日)
5月14日10:00为网上预报名开始时间,由家长自行登录“福田教育网”(http://),按指引进入“福田区家长网上预报名系统”(电脑端)进行报名,并将相关证件电子版(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5月22日18:00为网上预报名结束时间。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
温馨提示:
1. 在该时间段内报名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峰报名,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报名。
2. 各公办初中的报名地段范围(简称地段)参见《福田区2020年初一新生报名地段代码图》。
3. 迁居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坪山、龙华、光明、大鹏、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区,现就读福田区属小学六年级的学生,请根据下表提供的电话或网址,掌握各区招生报名政策、时间、地点,由学生家长自行到相应地区申报初一学位。
(二)核实实际居住(5月23日-5月28日)
从2020年起,福田区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作为核实实际居住的依据,为确保实际居住地址与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请家长主动到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并在网上预报名时填报实际居住承诺书。
温馨提示:在公布录取名单前,学校也将不定期上门核实学位申请人的实际居住情况,一旦发现未实际居住的,将告知有关部门,并取消其学位申请。
(三)志愿填报(5月23日-5月25日)
网上申请学位时可填报三个志愿:第一志愿应填报为实际居住地段所属学校,为固定志愿,不可随意选择;网上预报名结束后,系统将显示各学校学位紧张程度,家长可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中选择第二和第三志愿。此外,家长须对是否服从调剂作出选择。
温馨提示:选择服从调剂的学生,若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福田区教育局将按照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统筹安排到相对较近的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选择不服从调剂的学生,若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福田区教育局不再统筹安排学位。
(四)初验报名信息(5月26日-5月29日)
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请家长如实填报,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将虚假材料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1. 5月26日-5月28日期间,学校对家长上传的证件资料进行网上初验。请家长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看初验结果。
温馨提示:家长自行填报后,由系统自动生成的积分为初始积分,经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的积分方为最终学位积分。
2. 初验未通过的家长须在5月29日18:00前,重新修改相关信息,并将证件资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必要时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到学校现场初验,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材料审核及复核(5月30日-6月30日,7月1日-7月10日)
1. 由福田区教育局将初验合格的报名材料分别交街道、社保、住建、计生、公安、房屋租赁、规划和国土及市场监管等部门审核,审核期间,系统将动态显示各项资料审核情况。
2. 6月29日系统将显示各项证件审核结果及积分,对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务必于6月30日当天18:00前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进行修改,逾期将无法修改。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有关部门复核,7月10日18:00审核及复核工作全部结束。
温馨提示:审核涉及的业务部门较多,数据量较大,公布审核结果日期若有调整,将于报名系统公告,请家长留意。
对最终积分有异议的家长,须在公布最终审核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福田区教育局政务服务科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六)统筹学位(7月11日-7月22日)
福田区教育局与学校整理资料和统筹学位。
(七)公布录取名单(7月23日)
7月23日上午10:00,各初中在公示栏公布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名单,同时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询最后录取结果。
温馨提示: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家长,请于公布名单后3个工作日内向福田区教育局政务服务科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新生报到(7月24日-25日)
7月24日-25日,新生到校注册。
温馨提示:已公布被某校录取,但未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学生,将取消录取学校学位。
三、报名材料准备(滑动查看全部):
(一)深圳户籍学生
1. 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学生及父母的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 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1)由深圳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必须为整套房屋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
(3)监护人与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军产房、集资房、单位宿舍或其它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
以单位宿舍申请学位需提供以下材料:①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提供拥有该住房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凭证,如提供租赁凭证需符合初始发证日期的要求);②监护人工作关系证明(社保缴纳清单);③家庭在深圳市无房证明。
分配给单位再转租给员工的公租房、人才房等视为单位宿舍。
(二)非深圳户籍学生
1. 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学生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 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
3. 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学生申请入学的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4. 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有效的具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免提供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三)港澳台籍学生
1. 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学生的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 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 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学生申请入学的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4. 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参照非深圳户籍学生申请入学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5.亲子关系证明材料:港澳籍学生申请学位,需提供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与子女间的亲子关系公证书。
(四)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属于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华侨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福田英才计划人员子女、福田区参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医务人员子女按有关政策予以优待)。
四、积分入学录取办法:
2020年福田区公办学校实行积分入学,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对深圳户籍和符合深圳市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少年进行积分,按第一、第二、第三志愿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特别提醒:2020年福田区部分片区学位较为紧张,将出现部分适龄少年被分流到相对较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具体积分办法如下:
备注:
①申请学生和父母不能提供有效的加分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②连续居住加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如时间中断超过1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
社保累计加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在疫情期间中断的不受影响。
其他须知事项(上下滑动查看):
五、公办学位统筹办法
福田区教育局根据当年所有公办学校总的招生计划人数划定全区公办学校录取分数线,低于公办学校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将调剂到民办学校;
如符合录取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某学校招生计划,则按该学校招生计划人数确定该学校的录取分数线;
如符合录取条件的申请人数未达到某学校招生计划,则按该学校空余学位纳入全区统筹;
低于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但高于公办学校录取分数线的学生,按照积分高低顺序统筹到距离第一志愿学校相对较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六、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
(一)福田区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学区内同一套住房只提供一个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同一父母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在该学位锁定期间,其他家庭不得重复使用该住房申请学位。
(二)2020年起,福田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录取到福田区初中学校初一年级就读的,学位申请房将锁定3年。之前未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的学校,2020年申请学位不受影响。
(三)学位一旦正式锁定将不再办理学位房转移(转出福田区学校的除外)。
温馨提示:2020年前实施学位房锁定政策的初中有:市实验学校、市高级中学、区外国语学校北校区、区外国语学校南校区、侨香外国语学校、明德实验学校香蜜湖校区、明德实验学校碧海校区、红岭中学园岭初中部、红岭中学石厦初中部、莲花中学北校区。2020年,学生为非深户籍(港澳籍)租房申请上述学校的,必须在2019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以签发日期为准)。
2021年,凡是以租房申请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①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办理租赁凭证和网格登记居住信息,受疫情影响,截止日期延至2020年9月30日(含当日)。
②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须在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且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进行学位房锁定。受疫情影响,截止日期延至2020年9月30日(含当日)。
住房锁定情况可通过登录“福田教育网”(http://)左下角处“学区划分”→“学位申请房锁定查询”。 在【深圳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锁定”也可获取查询入口。
七、试点中小学对口直升
福田区对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实行自愿直升政策。对就读于福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既可选择直升初中学校,也可按照学位申请房所属地段申请初中学校的学位。
对口直升学校为:华新小学直升华富中学、岗厦小学和福华小学直升莲花中学南校区、皇岗小学和福民小学直升皇岗中学、上沙小学和下沙小学直升上沙中学、新洲小学和新沙小学直升新洲中学、梅山小学直升梅山中学、南华小学直升上步中学、教科院附属小学和教科院第二附属小学直升教科院附属中学。
(一)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上述小学毕业学生,由就读小学直接将相关资料递交给对应初中,初中学校审核合格后直接录取;
(二)不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上述小学毕业学生,按照实际居住的学位申请房所属地段申请初中学校学位。
八、试点学区制招生
为进一步提升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福田区在部分地段试行共享学区招生制度。
1.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梅香学校初中部与梅山中学共享学区;
2.居住在梅山中学学区内的学生,可自愿选择梅香学校初中部或梅山中学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选择另外一所学校为第二志愿学校,选择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作为第三志愿。
3.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按第一、第二、第三志愿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九、需要注意的几点
(一)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请勿填写座机号码)是接收学校有关报名通知的主要工具,请务必留意短信(可能被某些软件拦截)内容并积极配合。
(二)深圳市已取消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申请入学的必备条件,仅作为积分入学项目。为避免影响学位积分,请深圳市户籍、非深户籍儿童的家长及时更新完善相关信息。
重要提醒:招生系统将直接与计生管理系统联网比对,根据申请学生父母的计生状况计算计生加分,家长必须于网上预报名前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相关计划生育信息(建议登记前先咨询各街道计生部门或社区工作站),以免影响学位申请积分。
(三)关于特殊学生的报名:
1. 凡属今年初一年级招生对象,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且符合在福田区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少年,可申报学区地段内学校。
(四)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不提供学位:
1. 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校注册;
2. 未按实际居住地申请学位;
3. 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初中。
(五)各校对外工作日时间统一如下: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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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我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就读小学六年级学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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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流程
招生流程具体如下(上下互动查看全部):
1.宣传准备(5月14日前)
2.网上预报名
公办、民办学校同一标准,同一时间,同一系统申请。
公办、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5月14日上午9:00-5月20日下午5:30;
公办、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5月15日上午9:00-5月21日下午5:30;
家长应确保填写提交的信息准确、真实,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均为有效申请。报名成功后,打印学位申请表。
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需填报三个志愿:
第一志愿可填报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六年级毕业生填报本校初一年级作为第一志愿的,视为直升,不计积分,优先录取);第二、三志愿为民办学校志愿,必须填报。
网上预报名期间,教育局将在学位申请网站每天公布截止到当天下午5:00(最后一天为当天上午11:30)时各学校报名数据,包括招生计划、报名人数(含各类型报名具体人数)等信息。家长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填报学区内学校。
3.招生学校进行申请材料初审
公办、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5月21日-5月25日
公办、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5月22日-5月26日
招生学校在招生系统中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家长不用到学校),材料齐全则予以初审通过,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在系统中否决,并注明原因。
4.各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核(5月26日—7月12日)
各职能部门通过电子比对等方式对入学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各校材料进行抽检与复核,并将审核情况在招生系统内进行反馈。家长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5.家长、招生学校进行复核(7月13日-7月14日)
家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咨询相关职能部门,确定所提供证件真实有效后,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申请学校申请复核。除填写错误、审核失误等原因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允许补交材料。7月14日17:00后停止受理任何复核申请。
6.学位安排及录取
(1)7月下旬,区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网上审核情况,按照《光明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规定进行录取。各义务教育学校在学校门口张榜公布录取名单,并及时通知家长注册事宜。
(2)公办学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如所有公办学校均已完成招生计划,区教育局按家长所报民办学校志愿(第二、三志愿)按照积分规则进行录取;公办学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将面向全区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征集志愿,进行第二次录取,仍未被录取的,区教育局按家长所报民办志愿(第二、三志愿)按照积分规则进行录取,按时报到注册的,可以到就读的民办学校申请学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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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插班工作安排
公办、民办学校插班同步进行,民办学校未完成插班生计划的,申请时间可延长到7月31日。
具体流程如下:
1.公布学位
2.网上报名及申请材料初审
6月1日—6月5日,家长将相应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保证清晰),通过电脑(或手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招生系统。学校工作人员在招生系统进行初步验核,根据材料情况做初审通过或否决操作。招生学校设立招生信息公示与咨询区,为有需求的家长提供服务。
3.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6月8日—7月14日,区教育局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电子比对申请材料。期间,家长自行登录插班生学位申请系统查看情况反馈。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自行咨询有关部门。除审核失误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允许补交材料。
4.学位安排及录取(8月中旬)
区教育局按照《光明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公民办学校均进行积分录取,当多个申请人积分与录取分数相同且超出招生计划时,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学校在学校门口张榜公布录取名单,并及时通知家长注册事宜。
5.办理转学
开学后一周内,学校指导家长完成转学流程。
非以上统一转学插班时段,因户籍调入光明区、光明区户籍人口迁回居住等特殊原因确需转入的,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由学校收集后于9月15日前以请示公文格式,写明是否建议接收等意见,向我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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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住房限制措施
从2017年起,全区所有公办学校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 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将对已成功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进行锁定,家长可在“光明区政府在线-政务服务-重点服务-学位申请”查询房屋是否被锁定。
在【深圳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 锁定“,也可进入查询。
锁定办法如下:
1.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监护人。
2.一套住房被锁定后,小学6年、初中3年后才解除锁定状态。
3.家长在网上报名系统录入住房信息时,只需在系统内设定的住房信息中选取,不用自己录入地址,家长选择该套住房申请学位,最终审核通过录取注册成功后,该住房即被锁定。
最后提醒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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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 | 摄图网
素材来源 | 南山教育、福田教育
编辑 |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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