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拍写真引发皮炎 市监部分帮维权
本报讯 5月7日下午,大祥区商场监督管理局成功调停一同拍写真引发的消费胶葛,协助顾客取得经济补偿800元。
据了解,邵阳县的康女士于4月18日在大祥区某照相馆拍写真,当天下午,回到邵阳县的她皮肤呈现了红肿过敏的现象。
康女士觉得可能与摄影时运用的店内化妆品有关,所以去邵阳县人民医院就诊,确诊成果为化妆品接触性皮炎。
之后,康女士与商家联络,期望商家能补偿其医疗费用800元,但商家却以种种理由推诿,回绝承当职责。
4月30日,该局执法人员接到康女士的投诉后,当即到该照相馆进行现场查看,发现店内化妆品阐明书中明确指出“本产品可能对少量人体有过敏反应,如有不适,请当即停用”。
执法人员以为,商家没为康女士做皮肤测验就为其运用该化妆品,是导致接触性皮炎发作的根本原因,应承当职责。经调停,商家一次性补偿康女士医疗费用800元,两边达到调停协议。
职责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