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随着社会不断进步,不好的方面出现了,诱惑越来越多,人们的婚姻危机也越来越深。现如今社会离婚率逐渐上升。有一些朋友会再婚选择生第三胎。那么,再婚后第三胎新政策具体是什么呢?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再生育政策按有利于当事人原则适用。此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规定,新增一条: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关于再生育情形,在这部法律修订之前,各地的条例在规定再生育情形时,地区之间有一定差异。概括起来大概有八至九种类型,各地的情况比较复杂。
举例来说,按照各地现行计生条例,关于再婚家庭生育子女的问题上规定较严格,只有当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时,才能获准再生育一个孩子;而广东规定较为宽松,包括一方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双方各有一个子女,但都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或者是双方各有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子女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这三种情况都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因此,若按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一个北京人和一个广东人再婚组合家庭后,就应该可以按照更宽松、更有利于这对夫妻的政策来选择是否再生育。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再婚后生育三胎新政策的一些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哦。总体来说,小编觉得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在一定程度上会引起社会动荡不安。小编觉得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好好珍惜身边的每一份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