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二胎能否享受生育津贴?
北京、上海两地的“单独二孩”政策正式落地,南京的一些“二胎准妈”,或者打算要继续“奋战二孩”的妈妈们也对二胎生育的相关保险、假期等关注起来。
近日,南京市民彭女士来电咨询,自己2011年生了儿子,因为和老公都是独生子女,符合国家目前的政策,她去年年底怀孕,“二宝”在肚子里已经4个多月,自己工作单位的社保也已经交了一年多,她想知道,这次生“小二子”,自己是否可以和生老大一样,能享受生育保险呢?
南京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根据现行生育保险政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在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在分娩的当月是参保状态,并且分娩当月往前推,连续交社保满10个月,是可以享受生育金待遇的,但有一个条件,因为是二胎,就必须要有二胎准生证,有这个证,符合交社保条件,就可以享受。
已领独生子奖励金要不要退还?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有家庭在领取独生子女证之后,夫妻双方可以每年领取20元-6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但目前出现了一个新情况,就是对于这些已经领取了独生子女证,也在不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人,现在想要生二胎了,那么这些已经发放的费用该如何算呢?
目前江苏省对此还在研究讨论当中,没有具体定论,一旦有了明确规定,都将按照这个规定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