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即将来到这个世上,对于每一个新妈妈,是一个充满期待又担心的话题。从怀上宝宝开始,每开都过得如此甜蜜又痛苦。甜蜜是因为新生命,痛苦是因为各种因素带的不安。为了给宝宝一个健康舒适的生产环境,产前诊断是必不可少的,那么产前诊断什么时候做呢?
产前诊断的目的是为了能够及时了解孕妇身体情况及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根据不同的时期产前检查内容也有所不同。
怀孕早期:在确诊怀孕并停经12周内
到相关妇产科机构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主要包括记录既往病史、月经史、妊娠史、药敏史、家族史等;了解有无影响妊娠的疾病或其它问题;通过全身检查了解孕妇发育及营养状态;通过妇科检查了解子宫位置、大小,确定与妊娠月份是否相当,以及注意有畸形和肿瘤、无生殖器炎症;化验血常规、乙肝表面抗原、、肝功尿常规、梅毒筛查、肾功等及心电图检查。
怀孕中期:每四周(16、20、24、28周)进行一次检查
包括体格检查(腹围、宫高体重、测量血压、胎心率),并注意有无下肢浮肿,复查妊娠糖尿病及时筛查妊娠高血压病和尿常规,复查血常规及时发现妊娠合并贫血;
此外,在怀孕15-20周建议做神经管缺陷和唐氏综合征的血清学筛查;怀孕20-24周建议做B超筛查胎儿体表畸形;怀孕24~28周建议做妊娠合并糖尿病筛查。
怀孕晚期:第28-36周,两周检查一次;第36周以后每周检查一次
除了继续怀孕中期各项体格检查,注意检查胎位,如发现异常及时纠正;记数胎动并记录;建议定期做胎心监护;适时复查B超,观察胎儿生长发育情况、胎盘位置及成熟度、羊水情况等。
产前做好充分的诊断,时刻监测各项生产指标,目的是为了给宝宝一个健康舒服的生产环境。因个人体质及生活条件等因素的差异,在实际操作中应该关注哪些体验,各位准妈妈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经过咨询专业医生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