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设生育间隔
自2014年3月以来,全国9省市已启动“单独两孩”政策,北京、天津、四川保留了“设置生育间隔”的限制,那么辽宁省“单独两孩”新政策有生育间隔设置吗?
新政规定,自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公布之日起施行,全省同步实施,不分地区,不设生育间隔。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政策条件拟生育的,实行再生育审批,批准后方可生育。
2、夫妻只要一方户籍为我省就可申请
新出台的政策在户籍制度上给了我们很大的便利,按照规定,以公安部门注册的户籍为准,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只要符合我省的生育政策规定,虽离开本省在本省以外居住,仍可在本省申请再生育;夫妻双方都是非本省户籍但在我省居住的,应该执行户籍所在地的生育政策,不适用我省生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