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缘关系并不能代表所有的关系,一些人之间就算没有血缘关系但是彼此的亲情关系比更多人都要浓烈。现在,对于领养,已经是一件被祝福的事情,但是考虑到孩子幼小的心灵,大家在户口本上是否会显示领养这个问题给予了很多的关注。
户口本上会显示领养吗
领养的孩子申报户口后,在户口本上不会出现“收养”二字,只会出现与户主的关系,比如是“父子”什么的。
哪些人可以被收养
我国《收养法》第4条规定,下列不满 14 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孤儿系指其父母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其父母死亡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这里所说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系指被父母遗弃的初生儿和其他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遗弃婴儿和儿童的,一般为生父母,也可能是养父母。作为被收养人的弃婴和儿童,应以其父母查找不到为必要条件。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生父母有无特殊困难,是否无力抚养,这方面的具体情形在法律中是不可能一一列举的,只能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来认定。一般说来,如父母出于无经济负担能力、患有严重疾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 ,以致无法或不宜抚育子女,均可视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
根据领养的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可以得知对于领养的小孩,在户口本上是不会显示领养的。对于有想发想要领养小孩的家庭,应该去有关机构咨询,通过严格的筛选验证过程,才能符合领养的条件,这也是对被领养小孩负责的表现。